中路财险济宁中支通过虚假报销套取费用43983.6元,保险不正被处我嫁给了前夫他四叔并于2022年4月29日由中路财险济宁中支原个人代理人魏某某向原山东英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申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员工盛某某转账43983.6元,业务益中实际为中路财险济宁中支向申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支付的机构车险业务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
因此,当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决定给予李红兵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的险济行政处罚。
宁中责任编辑: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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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路财险济宁中支通过虚假报销套取费用43983.6元,保险不正被处我嫁给了前夫他四叔并于2022年4月29日由中路财险济宁中支原个人代理人魏某某向原山东英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申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员工盛某某转账43983.6元,业务益中实际为中路财险济宁中支向申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支付的机构车险业务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
因此,当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决定给予李红兵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的险济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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